31名公務員涉非法公眾活動被停職
政府未審先判,如果最後無罪釋放係咪可追回停職時的人工?
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表示,過去半年社會出現大規模違法活動,截至去年12月31日,有41名公務員因為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,其中31人已被停職,但他沒有透露被捕或停職的公務員是否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和教師。
被問到將被捕但法庭未裁決的公務員停職,是否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未審先判,羅智光說,將有關公務員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,考慮到他們違法被捕後是否適合返回崗位行使職權,亦顧及社會的觀感。
他又說,被捕或停職的公務員只是佔整體公務員的極少數,整體而言公務員團隊仍然是堅守法治、盡忠職守,希望社會不要因為極少數個案而抹煞整體公務員的表現,強調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,絕對不會姑息縱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