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警有權驅散四人以上集會
政府抗疫無能,轉向民眾,周日起凡四人以上公眾聚集即屬違法,政府表明執法人員有權驅散四人以上的聚集,令人憂慮政府借機打壓任何政治異見份子。
政府說如果授權人員包括黑警發現有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,會作出驅散。這些聚集的參與者組織者及場地營運者都可以被檢控,最高可被罰25000元以及監禁六個月。
政府最先在周六凌晨十二時許,在社交網站公布十二個獲豁免可多於四人公眾地方聚集情況,其中一項是「同一住戶單位內生活的人」,其後被修改成「共住的同一戶人所進行的群組聚集」,換言之只要是同住,即使多於四人,可不受限制在公眾地方聚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