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學者批香港抗爭者「三宗罪」
前台國在台協會主席卜睿哲分析此次香港抗議運動與2003年和2014年兩次較大規模抗議活動的不同:首先,香港政府顯然沒有意識到,港人對經濟和政治問題的不滿情緒仍在非常接近表面的地方發酵,《逃犯條例》修訂只是點燃新的抗議運動的火花。港府最終讓步,但為時已晚,抗議者無法認識到讓步的價值。
其次,與2014年相比,這次抗議運動中更激進的成員採取了不同的策略。他們採取「游擊戰式」的行動,在城市裡四處游動。抗議者的暴力程度比以前嚴重得多。在卜睿哲看來,「抗議者挑釁警察的次數之多,足以形成攻擊和反擊的惡性循環」。
但卜睿哲指出,抗議者犯了幾個策略性錯誤:
其一,當港府讓步時,他們要麼沒有看到宣告勝利的價值,要麼不想這麼做。他們想要延長這場鬥爭,使妥協成為不可能,並盡可能多地損害香港的體系。
其二,運動「如水般」(Be water)進行,很多人很活躍,但沒有人負責。沒有任何機制來判斷持續的行動何時會導致當局讓步的回報遞減,沒有辦法決定什麼時候收手。
其三,抗議者誤判了外部角色的意圖。卜睿哲指出,一方面,抗議者對中國領導人對國家安全的擔憂不理解,反過來又因為其抗議方式強化了這種擔憂。香港的強硬派正在強化北京的強硬派。
另一方面,卜睿哲又指,一些美國政治領導人一直強烈支持這場運動,但香港抗議者似乎並不明白,作為美國採取行動的最終決策者,美國總統特朗普並不關心民主、人權和法治,他只是在與中方的交易中採取選擇性綏靖的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