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爭者攻入立法會港警準備清場
抗爭者晚上九點攻入立法會,進行破壞,一如台灣太陽花運動。
警方指立法會大樓被暴徒以暴力衝擊並強行非法進入,警方予以最嚴厲譴責。警方將於短時間內到立法會大樓一帶清場,如遇阻礙或反抗,警方將採取適當武力。警方亦呼籲無關的示威者應盡快離開立法會大樓一帶。部份示威者開始收拾剩餘物資,預備撤離立法會大樓。
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呼籲現時在立法會衝擊的人退場和解散,即使其他和平參與集會的人士,亦應遠離暴力示威,避免受傷或被捕。他說說反修例示威行動原意是捍衛本港法治,但示威者衝擊制訂法例的立法會,他認為是諷刺。他估計,警方可能以各種違反公安條例的理由檢控示威者,比較肯定的是刑事毀壞罪。